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成都软件技术专修学院考生考试制度的通知

2018-11-22

关于成都软件技术专修学院考生考试制度的通知
各专业学生:
为规范考试过程,保证考试质量,严格考试纪律,树立良好的考风和学风,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参考电子科技大学考试管理制度,我院特对考试相关具体要求和考试纪律再次强调如下:
一、学生考试一律凭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无证或证件不全者,不准考试。
二、取得考试资格的学生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十五分钟进入指定考室,并将“两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供监考人员查对。
三、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室,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考生在交卷以前不得以任何借口离开考室,如有特殊原因由楼层人员陪同。
四、考生只能携带必须的文具,其它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在发卷前全部交给监考人员。开卷考试,考生所需书籍、资料一律自带,不得在考室内互相借用、传看。
五、开始考试的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动笔答题。考生应独立完成答卷,不得在考室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偷看、暗示、传递、抄袭、夹带、代考等,如有违者,本人及协同者均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关闭手机并上交至讲台,严禁携带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必须上交所有的通讯工具否则视为作弊,严禁利用通讯工具与外界联系,否则视为作弊。
七、考生必须把姓名、班级、学号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不得拆散试卷、涂改或不写姓名,若有违者,该科考试成绩以零分记。
八、必须保持考场安静,考生有疑问应先举手,得到允许后方可询问问题。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笔,试卷、稿纸一并叠好反扣桌上,严禁将其带出考室。考生交卷后不得在场内逗留、高声喧哗。
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人员的统一调动。对不服从管理,违反考场纪律或考试作弊的,可当场取消考试资格,并视其情节,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学生在考试中要遵守考场纪律,杜绝考生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代考等一切作弊和违纪行为。
十二、一旦出现考试作弊、违纪等行为的学生,学院将对该学生视情节轻重做严肃处理,并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


特此通知!

成都软件技术专修学院  教务处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官方手机网站

学院官方微信

学院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附2号
招生电话:028-69290476

Copyright © 2006-2019 四川成都软件技术专修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10173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