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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软件技术专修学院监考老师制度及处罚条款的通知

2019-06-18

学院各部门老师:
为了确保我院考试管理工作的制度化以及规范考场秩序,明确监考工作人员职责,严肃考风考纪,保证监考工作质量,强调监考工作纪律。特制定我院监考老师制度及处罚条款,具体制度如下:
一、监考人员应根据教务处统一安排进行监考工作,无故不得脱岗或擅自请他人代替,因特别原因不能监考,应提前2天报教务处以便调整安排。
二、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二十五分钟到教务领取试卷及监考袋,及时检查所领试卷是否与监考课程、考场相符。
  三、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二十分钟进入考场,不得迟到早退,进入考场后应关掉一切通讯工具。并在黑板上板书以下内容: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监考老师、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
四、监考人员必须正确佩戴监考牌,应清查人数,并临时安排考生的座位或要求考生按照已安排好的座号入座(单行桌尽量拉开距离)。开始前向学生强调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的要求,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将手机关闭并上交至讲台,一旦使用手机,将视为作弊,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同时要对考场进行清理,对携带的书籍、笔记本、作业本、草稿纸和书包等物品集中放在讲台上,不得留在座位上或抽屉里面。对不服从劝告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停止其考试资格。开考后,如发现考生仍有上述物件,将追究监考人员的责任。
五、开考前十分钟监考人员可以拆开试卷封纸清点试卷,如有缺卷错卷,速到楼层人员处办补领或换卷。
  六、发放试卷后,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在考卷(或答题纸、答题卡)上填写专业名称、班级、姓名及学号等,并仔细核对考生所填内容是否与证件上的信息一致。
七、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必须自始至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随意离开考场或允许无关人员进入考场。监考过程中做到站立监考,全神贯注,加强考场巡视,不准在考场内吸烟、聊天、阅读书报、接打手机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考生对试题印刷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监考人员可予答复,但不回答考生提出的有关考试内容的任何问题,也不准对考生答题有任何暗示。
八、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有作弊动机时,应予提醒,把作弊消除在萌芽状态。如确有考生违犯《考生考试制度》行为的,则视为考试作弊,应立即没收试卷,终止考试,令其退出考场,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并在《考场签到表》上记载作弊过程,并于考试结束后立即将所取证据和作弊者的基本情况和作弊情节等材料书面报告交教务处,教务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监考人员应严格掌握考试时间。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以上者,不准入场。考试终止前十五分钟要提醒考生注意时间。考试终止时间一到,要立即收卷,不得自行延长考试时间。考生超时拒不交卷者,监考人员有权拒收试卷,该生该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十、考试结束,学生交卷以后,副监考清点答题卡份数,按《考试签到表》排列顺序从小到大序号清点好后,与《考试签到表》一起装入试卷袋内。仔细核对签到表人数与实际收取试卷及答题卡份数是否一致,严禁出现签到表人数与收取试卷份数不相符的情况,确实无误后方可宣布考生可以离开考场,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清查并上报。对遗失考生试卷的监考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十一、出现下列情形将被视为违反监考纪律:
   1、无故不完成教务处安排的监考任务;
   2、监考迟到,监考人员之间不得擅自互换监考教室,不得擅自找他人代替监考。
3、监考过程中未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未按《考场工作职责》和《监考操作流程》操作的,导致学生舞弊或成绩失实;
4、发现考生作弊不制止、不报告;
5、遗失考生答题卡(答卷)或其他重要考试材料;
 6、监考时严禁接打电话、玩手机、严禁在微信朋友圈发考试相关的照片和内容,严禁吸烟、阅读书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7、监考时擅自离开考场,不坚守岗位者;
8、严禁监考老师在考场代学生签到、做试卷、将试卷带出考场,大声喧哗等影响考场秩序;
9、其他违反考试监考纪律的现象。
监考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严重违反监考纪律与劳动纪律做严肃处理,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将不再聘任监考工作,给予批评教育、扣除酬金直至纪律处分。
 
特此通知!           
成都软件技术专修学院  教务处
                      二○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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